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现将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参加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的考生应按照所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和考试。
为防止考生大量聚集,西安、咸阳考区采取考生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一些考区按学段分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各考区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到达确认现场,应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保持间距,做好自我防护。
考前14天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核验身份信息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应摘下口罩)。
二、报考须知
1.认真阅读《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附件1),注意各考区学段确认时间安排和网上预约要求。西安、咸阳考区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接受未预约考生。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3.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6.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三、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西安、咸阳考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至13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现场信息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附件1)到所报考区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陕的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陕西户籍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驻陕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4.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考区面试公告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至16日24∶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费240元/人·次。
五、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考生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1年3月3日后,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八、违规处理
在教师资格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